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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山东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细化完善山东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的制度体系。
该办法有三个特点:一是严肃预算计划管理。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应实行经费预算先行审核,无预算或超预算不得安排出国培训。建立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计划与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是明确开支范围标准。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是指出国培训团组用于授课、翻译、场租、资料、课程设计、对口业务考察或业务实践活动等在国外培训所必须发生的费用。培训费开支按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标准执行,并在规定的标准之内据实报销。
三是加强监督处罚力度。不得组织计划外或营利性出国培训项目,也不得安排照顾性质、无实质内容、无实际需要及参观考察等一般性出国培训项目。培训团组在国外期间,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一律不安排宴请,严禁向企事业单位摊派或转嫁出国培训费用。有关部门要对培训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违反办法规定的,相关开支一律不予报销。(蔡晓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