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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民工劳模比例提高 劳动奖章一线职工占56%
时间:2014-04-30 11:29  浏览次数: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今天(4月29日)山东省在山东大厦隆重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决定授予济南外国语学校等98个先进集体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授予刁统武等500名先进个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授予青岛开发区公共交通巴士有限公司真情巴士31路线等199个先进集体山东省工人先锋号。

  戴上鲜艳的大红花,曾经创下开车十几年来安全行驶50多万公里无事故“战绩”的姜红心情难掩激动:“我是威海公共交通集团一名普通的驾驶员,能获得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这份荣誉十分兴奋,感受到了社会对劳动的尊重。”

  记者留意到,今年获得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的500名先进个人中,带“长”的领导少了,与此同时,一线职工占比较往年有了明显提高。去年是五年一次的省劳模评选表彰,产生的895名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职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698人,其中一线职工351人,占比50.3%,而今年的500名先进个人中,一线职工有280人,占到总数的56%,提高了将近6个百分点。此外,科技人员98人,占总数的19.6%;农民工31人,占总数的6.2%,比去年农民工5.3%的比例高出近1个百分点。

  去年评选出的省劳模中,企业负责人占21.6%,而今年这一数据大幅降低,企业负责人66人,占总数的13.2%。记者从省总工会了解到,“劳模”称号的社会认可度和含金量比较高,很多企业负责人更有热情和条件参与评选,但今年评选过程中严格限制了比例。

  “这500人涉及36个行业(系统),此次推荐评选工作具有较高的先进性、广泛的代表性和鲜明的时代性,同时体现了向一线职工倾斜的原则。”省总工会副主席王星海介绍说。

  山东管理学院教授武玉芳认为,“随着社会对劳动概念理解的多元化,近年来劳模构成比例发生变化,劳模精神色彩也更加丰富,带“长”劳模的出现也属正常现象。但同时也应适当控制带“长”劳模数量,如果比例失衡,会使一线工人失去机会,弱化劳模在工人群体中的带动作用。”(张春晓 刘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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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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