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三定”方案日前出台,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挂省版权局牌子)为省政府直属机构,设16个职能处室,编制109名。在职能转变、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其中主要职责13项,较改革前取消5项,增加2项,加强8项。
据了解,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取消和下放的职责有5项,包括:取消设立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审批。取消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审核职责,相关工作由省出版工作者协会承担。取消报纸、期刊综合质量评估职责,相关工作分别由省报业协会和省期刊协会承担。将市以下部门(单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审批下放设区的市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关规定需要取消、下放的其他职责。
增加的职责有2项,包括:承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放的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职责。承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放的只读类光盘设备投产验收工作职责。
加强的职责有8项,包括:加强指导、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优化配置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加强业态整合,促进综合集成发展。加强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数字出版以及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协调其健康发展。加强著作权保护管理、公共服务和国际应对,加大反侵权盗版工作力度等。
根据职责,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挂省版权局牌子)设16个职能处室,包括宣传管理处(挂电视剧处牌子)、新闻报刊处、电影处、出版管理处(挂数字出版处牌子)、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传媒机构管理处、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挂省“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牌子)等。机关行政编制109名,配备局长(省版权局局长)1名、副局长(省版权局副局长)5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2名。(于潇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