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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单独二胎"尚未实施 政策等待期怀孕不处罚
时间:2014-04-03 11:24  浏览次数:

“我们一家符合单独二台政策,3月30日我查出意外怀孕,孩子会在12月出生,请问现在怀二胎是否违规?”近日,有网友在齐鲁民声网发帖咨询我省有关单独二胎政策。省人口计生委工作人员今天下午回复该网友称,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下发之后、《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之前怀孕的夫妇,暂不采取处理处罚措施。

“我本人是响应国家号召的第一批独生子女,2014年3月30日查出意外怀孕,有34天了。”该网友在齐鲁民声网留言中说,因怀孕困难,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在结婚七年后才降临。“这次小生命的意外提前来临,让我们手足无措,丈夫怕影响我们的工作,建议我打掉孩子,但这次流产,再怀孕的可能几乎是零。这个孩子出生会在12月份,请问我们会因此而受到处罚吗?”

网友的帖子发布后,省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并于今日做出回应。省人口计生委工作人员在回应中说,对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发【2013】15号)下发之后、《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之前怀孕的夫妇,暂不采取处理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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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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