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费县交警安全宣传教育走进校园
时间:2023-11-23 09:01 浏览次数: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山东费县交警安全宣传教育走进校园
山东新闻网:(吴云富)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来临,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扎实推进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11月22日,山东省费县交警大队组织警力走进辖区杏坛学校,开展以“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200余名小学生上了一堂交通安全课。
课堂上,宣教队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解认识交通标识标志,怎样安全步行、安全乘车、如何知险避险等基本的交通安全小常识,引导教育他们过马路时一定要做到“一停二慢三通过”。
宣教队员从基本交通安全知识、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入手,通过多媒体课件讲座、播放警示视频等形式,讲解与小学生有关的交通安全知识,告诉学生在上下学和日常生活中要遵守交通法规,掌握在马路上行走、过斑马线、安全乘车等注意事项。讲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禁止在马路上嬉戏打闹、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等危险行为,引导学生做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叮嘱同学们要记得,“一盔一带”是保障出行安全的一道重要屏障,回家不要忘了转告家长,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要戴上头盔,驾驶和乘坐机动车要系上安全带,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却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同时,动员学生们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将交通安全意识传递给家长,呼吁大家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宣教队员还采用现场“有奖问答”的方式,和同学们互动,现场同学们争相举手抢答,课堂现场不时响起阵阵掌声。
最后,全体起立,举行交通安全集体宣誓仪式,活动圆满结束。
此次活动营造了“小手拉大手”的良好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扩大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社会面知晓度,营造了“122”宣传日安全宣传的浓厚氛围。下一步,费县交警将继续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建立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全力营造辖区文明守法、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