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时间:2022-04-01 17:08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陈娟)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专门强调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近年来,济宁市任城区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实践探索,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区”“山东省教育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强化“三个体系”,不断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管理格局
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构建了完善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管理体系。一是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区委区政府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定期研究有关工作。区委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青少年法治教育领导小组,各镇街、各部门单位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形成了系统抓、抓系统,环环相扣的运行机制,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了有力保证。二是完善教育管理体系。按照部门单位的职能分工,把责任目标进行细化,形成既分工明确又统筹协调的有机整体。建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季组织召开一次会议,互通情况,研讨对策,形成了一道有力的监管、教育保障屏障。三是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教育体系。坚持把学校作为青少年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高度重视发挥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作用,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细胞工程,形成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二、突出“三个注重”,积极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形式
一是注重正面典型教育。坚持青少年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经常性组织青少年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等法律法规,强化青少年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同时,通过印发新时期英模人物先进事迹材料,对青少年进行正面教育,引导青少年以英模人物为标杆奋勇上进。在明珠小学、东门大街小学、八中、十五中等学校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举办了一系列的法治教育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演讲会等,使3万余名在校师生受到法治教育。二是注重校园文化教育。充分利用主题班会、黑板报和墙报等方式,在校园内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黑板报每学期安排两期“普法知识专刊”,并印发相关材料在班级黑板报刊登。利用学生广播站定期广播法律法规条文,在校园显要处张挂宣传标语,使师生耳濡目染,为校园普法活动营造浓厚氛围。设置“普法长廊”,用书法和绘画等多种形式展现法治文化。打造集法律知识学习、展示、研讨、交流于一体的法治书房,汇集《宪法》《民法典》《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众多法律书籍,为学生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在全区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了“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共征集稿件6万余份,获奖作品在《济宁晚报》专版刊登,生动地再现了发生在青少年学生身边的法律故事,使青少年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举办了全区中小学生法治宣传员选拔暨少儿主持人大赛,选拔赛过程相继在运河传媒网、任城电视台展演,极大地激发了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的热情和积极性。三是注重集中主题教育。各学校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普法教育集中宣传月”活动,围绕“防诈骗”“说安全”“拒暴力”等热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保护未成年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法治教育报告会,提高中小学生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连续5年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升国旗宣读宪法誓词”活动,每年近10万名中小学生在升旗仪式上,面向国旗,紧握右拳,宣读“宪法宣誓誓词”,将宪法信仰植根于心,激发了学生的主体意识,实现学校普法“走新”,学生学法“入心”。
三、用好“三个阵地”,延长青少年法治教育多元触角
一是依托单位“主阵地”,多渠道依法维护青少年利益诉求。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清除“精神毒品”的力度,制止含有色情、暴力、凶杀等音像制品的传播,严厉查禁不健康的“口袋书”,依法取缔学校周边200米内娱乐性营业场所,净化了学校周边环境。成立青少年维权工作队,制作“法律援助便民卡”、“法律援助绿卡”,帮助青少年解决成长发展中的实际困难。五年来共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未成年人办理援助案件256件,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区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改革新途径,率先在全省成立了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通过实施人身保护令、心理疏导等制度,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法治教育更加有深度、有温度。二是拓展社会“大阵地”,多形式调动青少年学法积极性。任城区成立青少年普法宣讲团,邀请“五老”授课,以时代主旋律和遵纪守法的先进典型教育学生,用正面事例引导学生。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教育游园会等体验活动,让法治教育“触手可及”。在法院举办模拟法庭,更加直观地了解司法审判的活动流程、内容及作用,增强普法教育的“亲近感”。三是用好网络“微阵地”,多角度拓宽青少年普法云端触角。发挥网络、媒体作用,微视频、微课程等各种“微元素”融合渗透,全方位、立体化传播法律知识,更好地助力青少年成长成才。组织学生观看“我与宪法”微视频、参加“学宪法、讲宪法”网络答题,树立宪法意识。观看安全教育平台“远离网络陷阱”“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云课堂,让青少年掌握更多安全技能。市中公安分局拍摄了题为“信仰的力量”法治微电影,传输法治理念。在《爱心说法》电视栏目解读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类案件中做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治任城》公众号及时推送“一份禁售辣条的通知来了!”“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购票标准,合法吗?”等热点分析提升中小学生法治素养。
四、坚持“三个结合”,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结合任城实际,我们不断探索新时期下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一是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课堂教学有机结合。在各中小学统一选配法治副校长,坚持把思想品德教育和法治教育融为一体,纳入教学计划之中,做到“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落实。在全区中小学中举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治报告会,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参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图片展,观看青少年普法教育系列短剧。同时通过在学校举办模拟法庭、法治演讲比赛、法治漫画展等,让学生们在实情实景中接受法治教育,把青少年学法引入到自觉行动中来。二是坚持法治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在各社区村委建立了法治教育阅报栏、宣传栏、图书阅览室,使之成为社会青少年陶冶思想品德,接受法治教育的好场所。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罪犯的社区矫正,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治理念、人生观、世界观、荣辱观教育,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区检察院不断深化“青少年维权岗”、“检校共建关爱基地”和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探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七色花”工程,综合运用派驻检察室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社会调查、开设“女生自我保护课堂”、成立未成年人工作室、组织参加公益活动等“七种”形式,针对不同未成年人特点进行个性化帮扶教育,最大限度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会化效果,连续多年保持了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同时,该院在两处派驻检察室建成了高标准的数字化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定期邀请全区机关部门单位人员和中小学师生接受警示教育,为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提供了固定平台和重要阵地。三是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家校共建活动,各学校普遍建立了家长委员会,组建了“家庭教育咨询处”,开办了“家长夜校”,并规定每周二为家长来访接待日,有效推动家长改进教育方法,为家庭未来和美好明天,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引导教育孩子端正品行,守法遵纪,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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