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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高青县中心路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
时间:2020-12-04 16:15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健康、安全、成长是每一个家庭和社会对幼儿关注的三大重点问题,而安全又是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
 
  2012年,国务院将每年的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知危险会避险”。幼儿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孩子们的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与长远发展。为了增强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幼儿自我防范能力,淄博市高青县中心路幼儿园开展了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各班教师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通过情景游戏、交通安全儿歌、手工制作等方式,向幼儿介绍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加深幼儿对交通安全知识的了解,懂得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掌握文明、安全乘车的常识,学会文明出行。
 
  生命是唯一的、是宝贵的,同时也是脆弱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才精彩,通过这样的活动,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希望人人都能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安全更美好。(王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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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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