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高青县千乘湖小学被授予“省级交通安全示范学校”称号
时间:2020-04-06 15:1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韩旭强 王通通)近日,由省公安厅和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开展的“省级交通安全示范村、社区、学校和单位”评选活动揭晓。淄博市共有三所学校被评为“省级交通安全示范学校”,我校榜上有名。
建校以来,我校领导班子始终把道路交通安全放在安全工作的首位来抓,动员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示范校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大大提升了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学校“三举措”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走到全县前列。
一是制度引领,夯实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学校专门成立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聘请县城二中队马峰同志为学校交通安全校长,定期开展警校联动活动。
二是创新为魂,搭建三位一体活动平台。学校先后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平安6+1”文明交通我见证、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主题班会和讲座等多项活动,让交通安全知识深入学生心灵,将安全教育向家庭、社区辐射,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区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是警校联动,构建共创共进安全格局。为降低交通安全隐患,缓解校门口的交通压力,学校各年级实行错时放学,每个年级间隔时间为10分钟,有效保障了校门口交通畅通。每天上学、放学时段安排1名领导带班、2名教师值班、2名保卫执勤,与驻地派出所、交警部门密切联动,强力打造“四位一体”护学岗,维持上学、放学的交通秩序,制止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为学生安全上、下学密织了一张强有力的防护网。
今后,学校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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