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精准扶贫”系列重要讲话,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发〔2019〕1号)精神和市县教育部门制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山东淄博高青四中制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开展了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工作。
一、成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年级认定工作小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开学初,高青四中成立了韩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各级部分别成立以级部主任为组长、班主任、教师代表等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
二、召开资助培训和认定工作会议
9月23日(周一)下午,高青四中召开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会议。会议由学校分管领导付校长主持并对相关工作作出强调和部署,德育处李主任对认定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
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家庭收入、学生在校期间生活费支出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学校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组织班主任家访并向所有学生下发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认真做好记录。经过家访,充分了解学生家庭状况,经班级民主评议、级部评定、学校审核和公示,确定了受助学生,受捐助的学生倍加珍惜和感动,深受鼓舞,纷纷表示,今后要努力学习,练就过硬本领,感恩学校,回报社会。
同时,学校德育处、团总支也积极争取社会爱心人士,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最大可能的争取社会力量对我校困难学生的资助。
高青四中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开展了资助工作,工作中难免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有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的指导和支持,有班主任和老师们的辛苦努力,力争使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学生资助工作,减轻了经济困难家庭的负担,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其他同学一起接受良好的教育,促进了教育公平和均衡化发展,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关注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给每一个贫困家庭带来了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史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