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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近日,为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进一步引导全校教师深入学习领会《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精神,践行文明行为,北宿镇鑫星小学于9月11日下午召开了全体教师大会,开展学习《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教育活动。
会上,北宿镇鑫星小学党支部书记张来宏传达了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通知,并带领全体教师学习了《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共分五章,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各部门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职责;规定机关、校园、社区单位等13个领域的文明行为规范;建立了相关的法律责任规定,将受到表彰的文明行为和受到行政处罚的不文明行为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规定对损坏公共环境、道路交通违章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措施。
此外,学校还利用校园红领巾广播站、校园电子屏、主题中队会、家校微信群、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倡导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深入学习《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不断规范师生及家长的行为习惯。大力倡导和促进文明行为,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
通过此次学习,大家对《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了一定思想认识,纷纷表示要结合自身实际,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不断规范自身行为,争做一名合格的《济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践行者。(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