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青三中党支部开展“灯塔大课堂”第一课学习活动
时间:2019-07-04 17:4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省市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灯塔大课堂”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7月1日高青三中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在学校录播室收看了“灯塔大课堂”第一课。
“灯塔大课堂”第一课由中组部党员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张红军同志以《中国共产党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辅导内容,围绕《条例》制定实施的重要意义、贯穿《条例》的基本精神以及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定和工作规范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整个《条例》共分10章46条,讲座内容丰富多彩、深入浅出,对如何贯彻《条例》精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观课后,党支部委员副校长张宝岭同志做总结发言,他要求一是要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关注时事,坚决拥护党的纲领,结合视频内容,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提高党性修养。二是通过平台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学懂弄通《条例》内容,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弘扬担当精神,脚踏实地工作,在教学岗位上不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要坚守立德树人使命,要在专业学习和工作上更加勤奋刻苦,学以致用,增长教学智慧,增强课堂管理能力,做到真抓实干,全心全意为学生做好引领和服务。
通过此次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做坚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合格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用奋斗和奉献精神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贡献更大力量,为党旗添光彩!(王克锋)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