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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有序。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教育部门建立研判会商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派出所与辖区学校安全负责人每月召开1次碰头会,及时通报并采取防范措施;加强对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明确负责人员,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防控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加强校园重点部位守护,设置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学生接送及邮包快递物品检测制度;配足配强学校专职保安力量,每日巡查校园及周边不少于5次;加强校园安防建设,完善视频监控、入侵报警、一键报警装置和人证核验系统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法治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同时,强化校园周边环境常态化整治、重点时段安全守护、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校车安全管理,综合施策提升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