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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讯:为了提高师生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健康、绿色的消费观念,在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高青县塘坊镇第二小学开展了“阳光消费—我消费我作主·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各班主任教育学生不要盲目购买“三无”食品,购买食品时,要从食品的包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方面检查食品是否合格;引导学生要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还号召全体学生将“315”消费者权益日的重要意义回家说给自己的父母听,积极倡导鼓励学生在家人亲友的帮助下购买自己的生活用品和家庭物品等,以扩大宣传的范围,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引导学生注意以小处着眼,以小事做起,培养了他们正确的消费观,学会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崔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