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做好“四个强化”培育学生良好习惯
时间:2018-11-06 10:41 浏览次数:
山东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做好“四个强化”,进一步加强广大小学生的行为养成教育,教育引导学生遵规守纪,培育良好生活习惯,不断提高文明素养,真正将“立德树人”关键要素落实在日常教育教学当中。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学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板报和电子屏等媒介打出标语,进行引导宣传,为活动开展创造浓厚氛围。各班利用班队会引导学生重读《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到能够熟记于心,并对照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
二是“强化”管理落实。学校值班领导、督导队员每天对各班学生的日常学习行为习惯进行随机检查、督促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批评,并把学生一日常规养成教育与班级的评优评先相挂钩。通过奖惩结合的方式,来提高全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三是“强化”评比激励。学校坚持一周一评比,一月一总结,对表现出色的班级颁发“文明班级”流动红旗,对涌现出的先进学生颁发“文明小天使”荣誉证书,并通过电子屏幕滚动播出一周,让学生学习先进,促进自我习惯养成。
四是“强化”家校合力。学校通过家访、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等形式,向家长发出倡议,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孩子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性,转变只注重成绩轻视习惯的思想,形成家校合力,抓好、抓牢学生的行为养成教育。(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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