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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青县实验小学:依法治校,严格落实规范办学行为
时间:2018-01-22 11:4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依法治校,规范办学”是实验小学的办学基本原则。根据国家及市县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精神,该校从课程开设、作息时间、课后服务、课业负担、考试管理、有偿家教六个方面进一步自查自纠,严格落实规范办学行为。
 
  近期,学校进一步出台《高青县实验小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引领教职工严格落实,自查自纠。要求教师严格按学校课程表上课;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以及家庭作业量,不能通过各种渠道购买任何教辅资料,禁止布置机械重复、照抄照搬的作业或惩罚式作业,禁止利用练习册和各种复习资料不加选择直接布置作业。严格执行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只进行一次期末考试的考试次数且不以任何形式公开学生成绩,任何老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家教。
 
  通知要求全校教师,要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广泛宣传,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监管,进一步依法治教;硬化措施,进一步查错纠偏。坚决杜绝违规现象,严明校纪和师德师风要求,推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李怀艳 贾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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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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