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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青县实验中学:扬法制之帆护青春远航
时间:2017-12-08 11:00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时值2017年12月4日中国法制宣传日,山东省高青县实验中学开展了“做知法守法少年”的活动,并于升旗仪式上进行了题为“遵纪守法:创立安全和谐社会”的演讲。
 
  九年级七班的吕嘉欣作为守法模范进行了旗下演讲,他告诉全校同学:“我们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栋梁,在这纷杂的大千世界,要学法、守法,要懂得保护自己。”并用实例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阐述,号召在日常点滴小事上养成良好习惯。
 
  青少年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个知法守法的少年,这既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责任,是对自己负责的一种体现。愿同学们的生命航线可以绕过一道道暗礁和险滩,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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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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