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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讯:为了更清楚地了解普通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的了解程度及个人认识。8月3日上午,山东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新生助贷宣传服务”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再次前往淄博市桓台县资助管理中心,对参与该地工作的蔡琦同学进行采访。
对于实践团的到来,蔡琦表示热情地欢迎,并与实践团成员亲密交流。在采访过程中,实践团成员针对当前学贷款的有关政生源地助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贫困学生能够享受哪些福利等问题向蔡琦同学提问,蔡琦同学对于以上问题都耐心详细地作答。 当实践团成员询问“家庭情况如何认定”的时候。蔡琦同学耐心回答说“高中任一学年曾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认定其家庭经济困难,便可以直接纳入预审请名单;而未进行高中预申请的同学,在首次申请贷款前,则需持贷款申请表前往应届毕业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由其在申请表上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据了解,这一认定标准是由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共同确定的。上午对蔡琦同学采访后,团队成员对与蔡琦同学的聊天记录进行了整理综合。
通过对蔡琦同学的采访,团队成员对国家助学贷款的理解和认识又上了一个层次。同时此次实践,也切实体现了服务社会、提升自我的社会实践宗旨。 作者 陈卫国 赵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