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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5日从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了解到,自9月6日全省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第四波次整治校车统一行动以来,全省共出动警力39123人次,查处校车违法行为2495起。其中,未取得校车标牌41起,不具备资格的驾驶人11人,校车超员13起,无牌无证1起。罚款处罚912人次,暂扣或吊销驾驶证8人,行政拘留1人,扣留车辆77辆,强制报废车辆8辆。
行动中,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以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为重点,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车辆转向、刹车、灯光、轮胎、座椅安全情况和灭火器、救生锤、卫星定位装置等配备情况,保证安全设施配置到位;深入辖区全面清理无牌、无证、无资质以及交通违法多发未处理等问题。
同时,会同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校车行驶路线进行认真排查。期间,共排查校车7756辆,其中整改543辆,取缔55辆;排查驾驶人总数7115人次,其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11人,校车驾驶资格被取消9人;排查校车行驶线路1931条,整改135条;督促5辆有3起以上违法未处理校车、7家所属校车有3起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将违法处理完毕,彻底清除安全隐患。
此外,交警部门还对逾期未检验、多次违法未处理等校车安全隐患,以及逾期未换证、未注销驾驶资格等违法校车驾驶人,以通告、短信、限期整改书和上门催办、路面查、暂停业务等方式,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安全检验等手续,并通报所属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