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完善提升泰山学者工程,确定从2015年到2020年——
重点支持约500名高层次创新人才
◆分层级构建全方位培养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工程体系
◆主要包括泰山学者攀登计划、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给予人才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
◆计划实施期满评估不合格,取消称号,视情况收回经费
记者从山东省委组织部了解到,山东省将完善提升泰山学者工程,构建攀登计划、特聘专家计划、青年专家计划三个体系,面向海内外遴选500名高层次创新人才,给予“含金量”更高的政策支持。
泰山学者工程是山东省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十年来取得显著成效,在海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为更好地发挥人才在引领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山东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将泰山学者工程优化拓展为泰山学者工程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完善提升泰山学者工程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这项提升计划的主要目标是,从2015年到2020年,以全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为依托,面向海内外遴选支持500名左右在科研一线从事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共性技术研究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带动建设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打造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和优势学科,取得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更好地发挥泰山学者工程对山东省创新能力提升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引领示范作用。
为形成高层次人才成长全过程培养链条,山东省将分层级构建全方位培养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工程体系。这个体系主要包括三项计划:
泰山学者攀登计划:计划支持60名左右,基本标准是,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具有攀登世界科技高峰的潜力,全职在山东工作的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
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计划支持300名左右,基本标准是,不超过5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具有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坚持在一线从事科研攻关工作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计划支持200名左右,基本标准是,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创新潜能,全职在山东工作的青年拔尖人才。重点支持引进的人才。
在支持政策方面,比以前力度更大,“含金量”更高:
授予荣誉称号:省政府为泰山学者工程入选者分别授予“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称号。
提供资助经费:泰山学者工程管理期为五年,在管理期内,省财政每年给予每位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及团队35万元人才津贴,35万元科研补助经费;每年给予每位全职选聘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及团队35万元人才津贴,5万元科研补助经费;每年给予每位兼职选聘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及团队10万元人才津贴,1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每年给予每位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0万元人才津贴,1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其中,人才津贴部分为省政府科技奖金。
集成政策资源:泰山学者牵头的项目、平台优先列入省市各类重点项目或平台支持范围。全职引进的泰山学者及团队核心成员,可按有关规定,随时办理进人手续。泰山学者在医疗保健、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出入境等方面,享受省级高层次人才待遇。
落实配套支持:在管理期内,用人单位为每位泰山学者配套不低于省财政经费资助标准的岗位建设经费。
为严格泰山学者的申报和管理,我省明确规定,严控担任省管职务人选申报。担任省管职务的人选(含协管干部),可以申报攀登计划。担任省管职务的人选申报特聘专家计划或青年计划时,必须由所任职单位党委征得其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同意,如被选聘为泰山学者,本人须辞去其担任的省管职务。同时,加强绩效评估,计划实施期满后评估不合格的,取消泰山学者称号,视情况收回所拨经费。(滕敦斋 王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