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兴平法院:开展“3.15消费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5-03-17 11: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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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3月15日上午,在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陕西兴平法院组织干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普法、案例讲解、互动答疑等形式,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经营者诚信经营。
在活动现场,干警们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讲解消费者基本权利,讲授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质量、售后保障、虚假广告、消费陷阱等维权途径和法律依据,提醒广大群众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增强维权意识、风险防范能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倡导商户们坚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严把商品质量关,拒绝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从源头减少消费矛盾。
此次普法活动共发放各类资料300余份,接受咨询20余人次,获得群众一致好评。下一步,兴平法院将忠诚履行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丰富消费者权益保护举措,为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贡献司法力量。(李军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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