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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先锋司法所、银河社区、法学会先锋工作站联合开展“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共度安全祥和春节
时间:2025-01-24 09:45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时值岁末,春节将至。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空气环境质量,降低安全事故风险,保障辖区居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1月24日,临清市司法局先锋司法所、先锋路街道银河社区党委、法学会先锋工作站联合开展了“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共度安全祥和春节”普法宣传活动。
 
  在先锋普法大讲堂,工作人员向社区居民讲解了《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临清市市烟花爆竹禁限放相关政策规定、临清市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违规燃放相关法律责任、临清市集中燃放点设置,呼吁居民朋友们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有关规定,做到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尽量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以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让蓝天白云永驻,让灿烂星空长留。
 
  活动中,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案例,重点讲解了国家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法律法规,以及违规燃放相关法律责任。根据《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罚款。
 
  为满足市民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临清市结合辖区实际,设置了一处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为临清市红旗渠路南水北调桥东侧(临清市杜庄村),有燃放意愿的群众可前往。请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集中燃放点安全管理措施,共同维护良好燃放秩序,做到文明燃放、安全燃放。
 
  ?通过本次活动的深入开展,社区居民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增强了居民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大家深刻认识到遵守禁燃禁放规定的必要性。大家纷纷表示,将从自己做起,积极参与到禁燃禁放的宣传中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身边的人,为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王培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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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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