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五举措”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时间:2024-10-28 14:38 浏览次数:
一、基本情况
济宁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提质增效、便民利民、柔性化解”的工作原则,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便民高效、简捷灵活、上下联动的优势,不断出新招解纷争,出高招化矛盾,有效维护辖区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打造规范运行“助推器”。完善组织机构,强化制度支撑,规范调解流程,建强调解队伍,完善激励机制,落实“以案定补”,有效夯实调解基础保障。
二是快办快结,开通纠纷处理“直通车”。强化与市劳动监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衔接,完善调解建议、委托调解、仲裁审查确认、司法确认等制度,逐步实现程序衔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开通调解协议仲裁审查“快车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审查、优先办结,提高调解协议履行率。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实现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提高争议办理效率,最大限度优化调解资源配置。
三是稳扎稳打,筑牢纠纷预防“防火墙”。定期组织调解员入企走访,主动深入辖区排查争议隐患,掌握企业用工情况,分析劳动关系新形势,坚持排查隐患与纠纷调解相结合,努力把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苗头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开展“护薪农民工·仲裁工地行”行动,调解组织驻工地行动,提升用人单位规范化用工水准,深化欠薪源头预防。
四是协会参与社会协同多元调解。在全国率先成立劳资专管员行业协会,搭建劳资专管员人才选、育、管、用平台。由协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搭建法律服务新平台,依法调解施工合同结算、工程款支付等相关建筑行业纠纷,参与建筑行业突发信访事件处置,加强建筑工地劳资纠纷日常预防、排查和法治宣传。
五是发挥“一站式”服务,彰显解纠维权效能。在经济下行情况下,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权益同时做好营商环境工作,对投诉案件实行“一站式”办理,简化、创新工作流程,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济宁高新区将持续为群众提供贴心、暖心、舒心的维权保障服务,构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共建共治的网络体系,切实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张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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