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区交警救助基金先行垫付解事故家庭燃眉之急
时间:2024-10-24 09:35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2024年9月30日16时许,王某勇驾驶电动三轮车(车载王某海)沿临沂高新区启阳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其车辆与沿工业二路由南向北行驶的薛某清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王某勇、王某海受伤及双方车辆受损。
事故发生后,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及时赶往现场,王某勇、王某海受伤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王某勇、王某海身体多处受伤,因家庭困难,无力承担治疗费用,突发的交通事故使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办案民警在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向王某勇、王某海介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政策,为其开辟绿色通道。近日,办案民警成功帮王某勇、王某海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9700元,使王某勇、王某海得到及时救助。(陈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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