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全力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年”,筑牢民生保障网
时间:2024-10-12 15:4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2024年以来,济宁市积极响应省、市关于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号召,将“质效提升年”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为确保行动顺利推进,会同市财政、民政、农业农村、残联联合印发了《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年”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县区共同开展。
岗位设置方面,济宁市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设立了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并结合当地发展需求,开发了荒山绿化、文物保护、景区协管等特色岗位。这些岗位不仅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还有效提升了城乡公共服务水平。
人员管理方面,济宁市建立了严格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乡镇(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同时,济宁市还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有效遏止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
服务质量提升方面,济宁市更是下足了功夫。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过去的“参照”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统一实行政府补贴,由县(市、区)按月发放。同时,济宁市还为在岗人员购买了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或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此外,对于岗位退出后有就业需求的人员,人社部门还提供了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等服务,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
随着“质效提升年”行动的深入推进,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城乡公益性岗位上岗人数达到8.8万人。这些岗位不仅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还有效提升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
下一步,济宁市将继续完善各用人单位管理机制,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管好、用好、保障好公益性岗位人员。同时,济宁市还将进一步加强技能培训、业务学习等交流平台建设,提升公益岗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公益性岗位这项民心保障工程能够切实发挥保障民生、促进就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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