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概念和含义:
企业是为满足社会需要并获取盈利,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基本经济单位。从这一企业概念中我们可发现企业的五个特点。
1.企业是一个经济性组织
人们把经济理解为“经世济民”,意思是要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使用尽可能少的投入来创造尽可能多的社会财富,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
企业作为一个经济性组织,首先表明它是一个投入—产出系统,即从事经济性活动。
具体表现为生产性和营销性等方面的活动,都是把资源按照用户的需要转变成为可被接受的产品与服务。其次表明它具有追求经济性的目标,即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实现“产出/投入”的最大化。具体而言,企业不同于行政事业和福利性机构,它必须获取盈利。盈利是企业创造附加价值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对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和服务能否满足社会需要的认可与报酬。
在发育完善的市场体系下,企业所获得的利润报酬与其为社会所做的贡献成正比;而不获利或亏损的企业则可认为是在占用、浪费、损害社会资源,是不应让其继续存在的。
企业的经济性或获利性还意味着政府的税收与国民的福利、公益事业的发展,以及企业自身的扩大再生产、职工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当今绝大多数的企业来说,经济性不仅是一种要求,它往往被认为是企业行动的最高且唯一的目的: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2.企业是一个社会性单位
企业不仅是经济组织也是社会组织;而且在现代社会中,企业的社会性功能已不单纯地从属于其经济性功能,不是简单地反映为“取之于社会,需用之于社会”的道义方面的要求。
现代企业已是一个向社会全面开放的系统,它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与政治责任有时甚至会对其经济性行为产生决定性影响。所以,企业概念中的“为满足社会需要”不仅指满足用户甚至市场的需要,它还包括了满足企业股东和一切经营及其结果的“相关者”的需要,这些相关者都在不同方面、不同程度上与企业发生着联系,影响、帮助或制约着企业的行为。这形成了企业经营的社会环境,企业无论如何也是脱离不了这种环境的。应当注意到,企业社会性的责任与功能有时与其经济性的责任与目的之间会形成矛盾,结果往往是迫使企业在经济性方面妥协,因此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一般是很难实现的。企业的社会性要求其管理者不仅要有经济头脑,还必须会解决社会和政治问题。
3.企业是一个独立法人
企业具有自己的独立财产与组织机构,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并承担责任,享有民事权利与义务。
企业的法人特点规定了它须依照法定程序建立组织,如必须在政府部门登记注册,应有专门的名称、固定的工作地点与组织章程,具有独立的财产,实行独立核算,能够充分独立、自主经营等;
同时,作为法人,企业也只对“有限”的自己负法律责任,如企业的行为并不殃及其员工,企业资产的清算仅对法人的注册资本与负债有效,并不涉及出资人的其他财产问题。
因此,独立法人的特点决定了企业一定是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与自主经营的。企业的经理、厂长是法人代表,应该对自己的权利有充分的认识,同时也应对自己要负的责任有明确的了解。
4.企业是一个自主经营系统
除了独立法人的自主权利与责任所要求的自主行动之外,由于企业是在市场中运作,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需求、稍纵即逝的机会、优胜劣汰的竞争,其经营决策除了需要有效性,还必须强调行动的高效率,这也要求企业对其经营要有充分的自主性,不应受到其他方面的直接干预。
同时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自主经营除了行动的自主性之外,还意味着与自主经营所对应的“自觉”负责,包括“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和自我制约”,这些都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之后,企业经营管理应该承担的义务。
为了利用好自主经营,使企业得以长期、稳定发展,管理者还必须为此建立一个管理科学的企业经营系统,其中包括有效的企业组织与领导体制、高效率运作的经营决策机制。
5.企业是一个历史发展的产物
企业并不是生来就有的,它是商品经济的产物,也标志着生产力发展的一定水平。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主要的经济形态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家庭既是社会又是经济的基本单位,包括那时少数的工业作坊的生产都并不是为了交换,而主要是为了自身或给奴隶主、封建主的消费,因此这种以家庭和手工业作坊为基础的自给自足的生产组织形式都不叫企业。
只有商品交换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尤其是中间商介入到了生产与交换之间时,才开始产生最原始的企业组织:简单协作生产制。这种生产形式的核心是由中间商来控制家庭或作坊的生产,原料的购进、销售的环节都与生产相脱节,尽管生产工具和劳动力还主要以家庭或作坊为主,但生产者已经在向雇工过渡,生产也不再以个人或家庭消费为主,生产的组织也正在向着社会化协作的方式演变。
随着工业革命和大机器生产的推行,掌握着市场、原料和大量流动资本的中间商开始直接进行生产性投资。可以想像在机器应用于生产的年代,会发生的肯定不再是机器走入家庭,而是家庭作为经济细胞的彻底破裂,生产者彻底地变成雇工和无产者,这时的企业就是以第一次工业革命为基础的工厂生产制企业。
由此可见,企业自诞生那天起就背负着“希望与罪恶”,它既代表着新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化生产的开始,意味着生产效率与管理效率的无止境提高,创新、创造活动的空前活跃;同时,企业的功利取向又使经营者能够在方法合理性外衣的掩盖下,肆无忌惮地榨取剩余价值、牟取暴利、采取一切手段达到目的,并使之成为一种职业规范。尽管社会主义的企业与资本主义的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更重要的是企业作为一个历史发展的产物,人们对它也必须要有全面的认识,尤其是对于管理者而言,除了应有明智的头脑外,也需具有正确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