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娱乐 >
山东:3日-5日高速公路将禁行危化品运输车辆
时间:2015-09-02 13:13  浏览次数:

 为预防和减少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2015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假期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省内高速公路。

  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时间为:2015年9月3日零时至2015年9月5日24时。

  按照省公安厅指示,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于9月3日零时起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9月3日零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物品车辆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对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危化品运输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罚款。并抄告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业,倒查源头排查责任。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