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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农产品3月起凭票上架 买菜可一票知“身份”
时间:2015-01-28 13:59  浏览次数:

 食品安全一直是市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近日,省食药监局下发了《山东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批发市场)的安全监管提出最严要求。《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2月28日。 1月26日,记者从我市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科了解到,目前《办法》已在加紧落实中。另外,记者走访我市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查发现,现有的农产品检测方法比较多,但是因为农产品中间环节较多,监管难度仍旧很大,很多农产品的“身份”问题搞不清楚。针对这一问题,此次新规中规定了“一票通”制度,这能够保证食品一旦出现问题质量安全追溯有保证,同时可以提高经营者的责任心。

  现状:农产品检测很及时

  但问题肉菜不容易追责

  1月26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东城金水市场了解到,很多市民对金水市场的农产品表示很放心。王大妈是住在金水北区的市民,“每天都到这里买肉、买菜,都挺放心的。”王大妈说,自己经常看到工商局、食药监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过来检测,“感觉挺严格的。”

  金水市场的管理人员也表示,定期抽检和不定期抽检都很多,所以居民可以放心购买。不过,也有市民表示,自己很少去注意菜品,所以,“即使有问题也看不大出来,有时候买到的肉炒出来感觉味道差。”

  记者到辽河市场和海河市场调查发现,市民对于买到的农产品的主要担忧问题就是,一旦出现问题农产品,不知道如何维权。“你去找人家没有什么凭证,人家也不认啊。”李先生表示,平常自己买到不新鲜的蔬菜或者自己感到有问题的鱼肉都会自认倒霉,“当然这种情况极少。”

  市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科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农产品的检测已经比较及时,不过“漏网之鱼”还是很多,很难做到无时无刻不检测。“这一次省食药监局发文要用‘一票通’,就是强调责任一定要明确,当经营者知道自己的责任,了解为此担当的后果,就能自觉提高自己销售品的质量了。”

  新规:市民买农产品

  将拿到详细票据

  此次新规最重要的规定就是,要求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式样统一印制一票通,并分发入场经营者使用。指导、督促入场经营者建立以一票通为主体的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入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全部使用一票通。入场经营者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应当向购买者开具一票通,一联交购买者,一联留存。

  “这样就真正落实了‘我买你东西你就要给我凭据’这个基本要求。”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科的工作人员认为,这一规定非常有必要。“这并不是把所有责任都推给经营者,他们本身也只是中间环节之一,肯定不是让他们担全责,但是他们应该提供从何处进货的信息,保证各个环节流通都能找到具体负责人,这样才方便落实责任。

  正因为这个考虑,此次规定还要求入场经营者应当向批发市场开办者如实提供营业执照、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住址、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等信息。入场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进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产地,产地信息应当注明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单位或种植养殖村庄、社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按照规定,包装物上应当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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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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