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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针对新三板市场和公司的监管正不断加码。专家建议,正在开展挂牌的企业应及时向券商服务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财务会计资料,认真查找并有效整改不规范问题。其次,在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下,应避免催促券商仓促上报申请材料甚至出具虚假材料。
“企业也得防止病急乱投医。”裴钰表示,企业需选择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中评级高、保证上市速度、自身运营情况良好、资源丰富的券商,让“名医”来帮着“把脉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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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板市场的全称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最早主要用于承接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因不同于原系统内的退市公司,故被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非上市企业申请股份在新三板挂牌,需满足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企业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股权明晰、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等条件,但对资产则不作要求。
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三板是主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的基础和前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