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如何对无主墓进行法律上的认定?
1995年出台的《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规定,墓穴一次性收费最长不得超过20年,期满后逾期3个月不缴纳的,按无主墓穴处理。但包括回龙岗在内的墓园都并没有对过期墓穴进行无主墓处理。
李树尧说,所有的过期墓穴依然都保持原状,连集中迁到骨灰塔都没有做,万一将来家属找来有麻烦。但是,如果长期不按无主墓处理,会占用大量资源。希望有关方面尽快将政策进行明确和细化。
问题二:如何实现对无主墓的无害化降解处理?
传统墓穴的石材使用量不小,从民俗上来说几乎没有循环使用的机会。纪书忠说,目前园内墓穴已经超过18万座,其中有两成的树葬墓穴还留有卧碑和水泥底座,这些墓穴中不少也已经出现过期问题。和“纯树葬”相比,这些墓穴依然有石材的使用,即使将来可以进行无主墓处理,处理难度也会较大,而一般的传统墓园处理难度就更大。
“无主墓并非真正无主,政府应该对其承担一定的责任。”中国殡葬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乔宽元说,政府应鼓励社会组织对这些无主墓进行集中保管和统一祭祀,人性化对待这一问题。
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通惠陵园到期无人续租的墓已有1000个左右,陵园主任武侠告诉记者,家属除了可以选择交纳500元不到的费用续租10年,还可以免费使用“深埋式生态节地安葬设施”——观音台的服务,将逝者骨灰直接输送至观音台下,自然分解,回归大地。
问题三:如何在都市人口代际年龄的增加和“墓地危机”的现实困难下,实现缴费期限和使用期限的平衡?
《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2-2013)》显示,全国大部分城市的现有墓穴都将在10年内用完,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型城市很多公墓都出现墓地紧缺的情况。
乔宽元指出,墓穴的使用和缴费周期要兼顾土地资源紧缺的现实和百姓的接受程度,居民的代际年龄已经从十几年前制定使用周期时的20年延长到了30年,应更加尊重社会现实和居民需求,制定合理的期限。
问题四:50年或者70年墓穴的土地使用时限到期后,该何去何从?
戚学森说,国家虽然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期限,但并不等于期限到了就要“易主”。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只要土地使用的性质和获得批复时是一致的,依然可以按相关规定延续对土地的使用,不存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墓地就要被平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