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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划转省属国企3成国资充实社保基金 属全国首创
时间:2015-03-20 13:06  浏览次数:

 齐鲁网济南3月19日讯 今天上午10点,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国资委负责同志解读了《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几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并通报山东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进展情况。

  2014年省市两级国资监管机构监管企业实现利润523亿元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14年底,山东省市两级国资监管机构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678亿元,同比增长6.02%;实现利润523亿元,同比增长44.48%;资产总额达到25821亿元,同比增长13.49%。

  今年1-2月份,省市两级国资监管机构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81亿元,同比下降4.2%;实现利润48亿元,同比增长6.15%;截至2月末,省市两级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26609亿元,同比增长11.6%。其中,省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964亿元,同比下降4.78%;实现利润13亿元,同比增长23.14%;资产总额达到13468亿元,同比增长10.04%。

  划转国企30%国有资本充实省社保基金 划转分“三步走”

   今年2月15日,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9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几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省管企业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省管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及报告说明制度的暂行办法》5个配套文件(以下简称“1+5”文件)。

  新闻发布会上,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新文介绍说,“1+5”文件确定了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山东国企改革的主要路径和措施。其中,划转省属国有企业30%国有资本充实省社保基金,属全国首创之举。

  张新文介绍说,划转步骤分三步:第一,将划转范围内的国有资本一次性转由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第二,分步办理划转相关手续,首先对已按照《公司法》设立的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等单位依据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向省政府提出申请并按批复办理划转手续。其次,省国资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加快推进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建,并及时将30%的国有资本划转省社保基金理事会;第三,逐户完善相关手续。按照成熟一户、完善一户的要求,对完成划转的企业,省国资委、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及相关部门研究修订划转企业公司章程,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和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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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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