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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家用电器投诉高 大家电中冰箱“最受伤”
时间:2015-03-16 11:04  浏览次数:

  齐鲁网3月15日讯(记者 朱夏雅南)又是一年“3.15”,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记者搜集了一些权威数据,看看这一年消费者投诉的哪些问题最多,哪些商品消费者购买后最不省心。

  受理商品消费投诉比重73.56%

  2014年,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托12315网络共受理消费者诉求428322件,其中,受理举报11892件,受理投诉58494件,受理咨询357936件。

  从投诉涉及的消费类型看,受理商品消费投诉43027件,同比微幅上升0.81%,比重73.56%;受理服务消费投诉15467件,同比下降10.79%,比重26.44%。

  从投诉内容看,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售后服务、合同问题依然是消费者投诉的焦点,三项投诉量分别为26635件、10296件、8964件,合计比重达78.46%,稳居各类投诉的前三位。其中,合同类投诉连续七年呈现递增趋势,同比上升7.31个百分点。

  日用百货投诉居首位 居民服务最不满意

  商品类投诉主要集中在日用百货(10990件)、家用电器(8337件)、通讯器材(6798件)、交通工具(6345件)、食品(2262件)、装修建材(2031件)六类,合计比重达85.44%。其中,日用百货投诉跃居商品类投诉首位,与交通工具、装修建材三类,逆势呈现同比上升趋势,升幅分别为40.72%、9.15%、19.12%;家用电器退居商品类第二位,与通讯器材、食品三类呈现同比下降趋势,降幅分别为21.42%、4.42%、46.94%。

  服务类投诉主要集中在居民服务(3423件)、修理维护服务(3124件)、电信服务(1854件)、餐饮服务(1065件)四类,合计比重达61.20%。其中,居民服务跃居服务消费投诉首位,与餐饮服务逆势呈现同比上升趋势,分别上升2.58%、3.10%;修理服务、电信服务呈现下降趋势,分别下降7.60%、44.79%。

  网络违法经营行为 淄博菏泽成“重灾区”

  2014年,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深入开展了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各地工商部门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企业官网为重点整治目标,以电子电器、食品、化妆品、服装等商品和医疗、餐饮、广告等服务为重点监管内容,强化网络市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网络侵权假冒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网络交易秩序,净化了网络购物环境,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中,全省工商系统共在网上检查网站13.4万个,实地检查网络经营者4.29万户,删除网上违法信息2406条,责令整改网站1437个,查处网络违法经营案件424件。其中,违反《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99件;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规56件;违反广告法规38件;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和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分别为5件、3件、3件;违反其他法规20件。在查处424件网络违法经营案件中,淄博120件;菏泽94件;临沂56件;济南33件;日照29件;潍坊27件。

  家用电子电器投诉高 大家电中冰箱“最受伤”

  据统计,2014年全省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5万件,其中家用电器8337件、通讯器材6798件,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投诉1.51万件,占全省投诉总量的25.87%,居各类商品投诉的首位,比日用百货类商品投诉高出37.3%。投诉主要集中在家电质量不合格、“三包”责任履行不到位、促销存在虚假宣传等行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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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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