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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记者从山东省莱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莱芜已经编制完成了市级权力清单,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剥离法律依据不充分、不合法事项312项,最终保留市直43个部门(单位)权力事项3471项。目前,3471项市级权力清单已在莱芜政府网和莱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网站公布。
“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一是以推进综合执法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点,重点在城市管理、文化、农业三个领域中实行大部门体制。”莱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莱芜市机构编制办公室主任刘安庆在总结2014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时介绍,在规范机构设置方面,莱芜市级政府工作部门确定设置30个,比限额少两个,同步精简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4个。
同时,莱芜市区两级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实施,乡镇食药监管机构实现全覆盖。莱芜市还整合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了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组建工作,理顺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等职责,推进了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记者了解到,莱芜市历时半年多的时间,对市区两级行政审批和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摸底清理,先行编制了市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权力清单,从源头上锁住行为。截至目前,已向社会公开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涉及39个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26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46项;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审核确认,涉及43个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3471项,今年2月2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3月10日公布实施。同时,按照部署要求,市区政府责任清单将于7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向社会公布实施。(程凌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