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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证监局长:资本市场应为山东“混改”主阵地
时间:2015-03-03 14:12  浏览次数:

原标题:山东证监局局长冯鹤年建言:资本市场应为山东“混改”主阵地

中证网讯山东证监局历时半年形成的调研报告《资本市场助推山东混合所有制发展研究》日前出炉。课题组负责人、山东证监局局长冯鹤年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资本市场具有其他市场平台无可比拟的产权明晰、交易公开透明、定价机制科学公允等诸多优势,可大大降低“混改”中国有资产流失、民营资产被侵吞等诸多顾虑;从过往混改实践来看,现实中最为稳妥、可行的政策都是通过资本市场来实现的。课题最终形成的结论性意见认为,山东“混改”目标得以实现的主阵地应当是资本市场。

结合山东地方国资现状以及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现状,课题组认为资本市场助推山东混合所有制发展,要着力破解五方面关键问题。具体包括地方国资证券化率不理想,上市公司作为国资整合平台功能发挥不理想;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资本结构也不够合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整体经营活力不足。

课题研究还专门对山东深化改革有可能面对的一些个案作出探讨,如依托上市平台加快国资整合重组、试点推进B股公司改革、发行可交换债促国有资本有效减持、厘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管理层级、组建国有资本投融资新型平台等。课题组据此提出资本市场助推山东“混改”主要路径:一是立足提高国资证券化率,加快整体上市、IPO和“借壳”上市;二是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开放性市场化重组,不局限在一个企业集团内部搞重组整合,也不把视野局限在山东地域,而是面向全国和世界,对接各类资本,消除一部分国企效率不高、活力不足痼疾,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三是立足改善股权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探索发行优先股,使用可交换债实现溢价减持和有序减持等;四是围绕健全激励机制,加快员工持股计划推行,重点关注以“奖励金”为纽带的持股方案;五是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为契机,理顺上市公司与国有股东关系,提高上市公司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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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康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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