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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十年前公文遭陕西抄袭 网友:领导不作为
时间:2015-02-09 17:15  浏览次数:

原标题:山东十年前公文,今日陕西照抄还管用?

1月4日,陕西岚皋县安委会在县政府网站发出《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的公开信。1月8日,网友“问责吗”通过网络质疑其与10年前山东威海相关网站文章雷同,涉嫌抄袭。1月14日,岚皋县委宣传部有关人员称,经调查,网民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已对公开信草拟的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公众由此对公文的积弊展开讨论,有人觉得这很正常—官样文章一大抄,更多的人觉得这是官场懒病,并且病得不轻,得治。(新闻详见2月8日《华商报》)

@惠铭生:草拟者照抄外地10年前的公文,错主要在领导身上,因为他们过度依赖下属,连出台一份公文都懒得决策和理会,这是典型的不作为,是工作上的失职,他们才是最该被问责的人。

@寄居:该县的安全生产,是由一位小小级别的文字“秘书”在指导吗?虽然这很荒诞,但却是一个事实。

@韩虹婷:各地在招录公务员时要设置“门槛”,一定要考一下公文材料写作。如果不会写,就不要招录,坚决不让不会公文写作的人进机关。

@周歌:难道只需处理相关当事工作人员吗?这样的政府公文,难道没有领导把关吗?而把关领导不该受到相应的问责吗?

@吉瓦:屁用没有的教育性文章,抄就抄吧,对社会没啥危害性。还是关注一下那些真正做恶的人吧。

@雁壹:下次抄100年前的,应该不会雷同?

@柳友:不都自称是凭本事考进来的精英么?

@圣吉:不抄难道还让自己写,试问下这类文章现在有几篇是自己原创的?

@最爱盖楼:我国各级公务员都人满为患了,谁还愿意爬格子挨累呀?

真知灼见

公文穿越揭了八股公文的底

公文频频抄袭,关键与公文本身技术含量不高有关。很多公文,除了时间、地点、人物、数据等细节略有不同以外,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八股公文格式往往大同小异。

这种八股公文现象并非个别。贵阳市两个县政府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基本相同。经查,是修文县照搬了邻县的汇报材料。

工作人员拿着纳税人提供的薪水,自然没有理由辜负纳税人的期待。尽管岚皋县说“严肃处理当事人”,但是“调离原单位”的处罚能有多重呢?何况,安委会向社会发出公开信,本应由领导安排布置,领导不做详细部署,尊口一开,让下属写公开信,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你让当事人如何是好?领导假装重视安全工作,下边的小人物又怎能不假装写公开信,在网上搜索旧文应付差事呢?

如换个角度看,岚皋县因为克隆公文露馅被曝光还真有那么点“冤”。公文又不是学术论文,除了官方以外,关注的人并不多,而且公文撰写技术含量不高。即使公文内容确系原创也多是官话、套话。试想:如果当事人对公开信内容稍作修改,如果事后有人通读一遍稿件,及时发现抄袭破绽,又有谁能说他们克隆的公文不合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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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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