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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晒5起廉政问题究责典型 问责13名领导干部
时间:2015-01-30 14:31  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纪委对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这也是省纪委今年首次公开“晒”出此类典型问题。“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通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通过严格问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这5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因多名中层干部违纪违法,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主要领导被问责。
 
  临沂市纪委责令市卫生局党委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沂水中心医院党委向市纪委、市卫生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原党委书记、院长窦忠东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原党委书记、院长郝培来作出书面检查,对现任党委书记、院长张志刚批评教育。
 
  因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招远市民政局局长、纪委书记被问责。
 
  招远市纪委分别给予时任市民政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徐培松,局纪委书记栾慧凌党内警告处分。
 
  因街道计生委公款走访,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街道党委书记、区计生局局长被问责。
 
  峄城区纪委分别给予坛山街道党委书记李桂林、峄城区计生局局长蒋连春党内警告处分。
 
  因村干部虚报冒领惠农补贴资金、贪污低保款,新泰市刘杜镇有关领导及包村干部被问责。
 
  新泰市纪委分别给予刘杜镇农业办主任、农技站站长安洪强,民政办主任、包村干部曲端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作出免职处理;给予镇人大副主任李仁霞党内警告处分;对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徐军诫勉谈话。
 
  因下属职工违规驾驶公车参加婚宴,陵县工商局副局长、糜镇工商所所长被问责。
 
  陵县纪委给予糜镇工商所所长周春光党内警告处分,对县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国强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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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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