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交警建智能安全系统 去年查处高速违法230余万
时间:2015-01-29 11:06 浏览次数:
鲁网1月29日讯(记者 王文婷)记者今天从山东省高速交警总队获悉,去年全年,山东高速交警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30余万起。山东省公安厅去年在全省高速公路建立统一的路况信息监测发布、车速控制诱导、违法抓拍查处、指挥调度、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等五大智能交通安全体系。
2014年,山东高速公路共建测速设备174处、大车占道抓拍设备90处、收费站卡口拦截设备95处、主线卡口设备110处、视频监控设备110处、交通诱导屏54处。2014年山东省财政厅拨款2.2亿元,截至目前已累计投资4.33亿元。
德州高速交警首先在京台高速德州段投资3500余万元,建成了集高清视频监控、高清卡口、车辆信息识别、气象信息采集和交通诱导等五个子系统于一体的智能交通安全系统,目前已投入使用,节省了近40%的巡逻警力。潍坊、济宁、枣庄、高速交警总队一、二支队等地已完成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招标工作,陆续将开工建设。菏泽建成了应急车道抓拍、雾天防撞系统、收费站卡口拦截系统和主线卡口系统。其中雾天防撞系统可对雾区行驶的车辆进行引导,投入使用后事故率降低了80%。临沂对公安图像信息综合管控平台、高速公路外场设备项目进行建设。淄博、东营、烟台等地也已分别完成部分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
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管理平台将现有京福、京沪、济青南线及济南绕城高速公路近3亿条过车数据、约80万条布控数据全部融合,逐步接入17市高速公路违法抓拍、卡口、视频等监控数据,实现海量数据高度集成。同时,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可达到实时比对预警及区间测速、流量分析等实时计算功能,发现嫌疑车辆立即报警,也可实现对嫌疑假、套牌车的碰撞分析等研判功能。
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的应用,实现了对高速公路的立体监控、全程覆盖,依托视频监控系统,民警在收费站就可以查处交通违法车辆。记者从山东高速交警总队获悉,去年山东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高速公路交通违法237.2万起,比前年增长33.4%,其中查处大车占道违法行为29.9万起,是2013年全年查处量的43倍,实现了从传统“人海战术”到“人机结合”管理模式的转变。
据建设规划,2015年山东将率先完成沈海、长深、京沪、京台和荣乌、青银、日兰“四纵三横”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其余路段建设任务确保在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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