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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民合作社达13万家 但小农经营仍是主流
时间:2015-01-26 14:09  浏览次数:
   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25日电(记者 张志龙)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农业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3万家。虽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但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仍是山东农业生产经营的主流。
 
  山东省农业厅厅长王金宝表示,近几年山东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育,个体数量和经营总规模均位居全国前列,但除了农业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发展优势和带动能力外,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主体刚刚起步,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仍是山东省农业生产经营的主流。
 
  据了解,山东已经出台了农民合作社登记管理、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认定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意见,初步构建起推动新型主体规范发展的工作机制。数据显示,目前,山东省农民合作社达到13万家、家庭农场3.8万家;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到9200家,销售收入1.5万亿元,新评定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706家,推荐国家级示范社213家。
 
  王金宝表示,山东将研究制定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家庭农场合理确定经营规模,解决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度”的问题;着力带动提升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水平,规模经营与分散经营相互促进;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规范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的信用合作业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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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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