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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官走进民企宣传“国家宪法日”
时间:2014-12-01 14:44  浏览次数:
 
 
 12月1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在一家民营印刷企业给职工赠送《宪法》读本。
 
  山东新闻网讯:连日来,在12月4日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走进民营企业,开展以宣传“国家宪法日”为主题活动,给职工们赠送购买的《宪法》、《劳动法》等法律书籍,向他们宣传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大意义,共同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作者:吉 喆 、种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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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吉 喆 种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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