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11月24日)上午举行的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作了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2010年1月至今年10月,全省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11394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6.5亿元。其中,立查厅级干部50人,省部级3人。
立查1000万元以上
大案118件
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吴鹏飞介绍,四年多来,全省共立查县处级以上干部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要案779人,其中厅级50人、省部级3人;立查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7074件,其中100万元以上744件、1000万元以上118件。圆满完成薄熙来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以确实充分的证据,依法指控和证实薄熙来的犯罪事实。经高检院指定管辖,先后查办了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国防科工委发展司原司长鲍广卿,国家外文局原副局长齐平景等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立查了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张泽忠,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单增德,烟台市原副市长王国群,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刘贞坚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
严惩贪污受贿犯罪
严查行贿犯罪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力度,目前已立查要案121人、大案1568件,同比分别上升8.7%和5%,其中立查厅级以上干部16人,是去年同期的一倍;省院还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集中力量和资源,狠抓追逃工作,先后将20名在逃的重大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在依法严惩贪污受贿犯罪的同时,严肃查办行贿犯罪,先后查处通过权钱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贿犯罪765人,其中今年以来立查240人,同比增加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