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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进7项教育改革 中小学"摘官帽"试点扩容
时间:2014-11-21 13:37  浏览次数:

 在近年潍坊、青岛试点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基础上,山东将分步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推进中小学校去行政化。记者从11月19日—20日召开的全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山东将推进包括该项内容在内的七项改革。

  据介绍,七项改革分别为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完善教育评价制度、推进中小学校去行政化、优化教师管理和培养培训、创新社会力量办学体制和构建社会参与监督体制等。

  打破原来的行政级别代之以“职级”,这是校长由“职务”向“职业”的实质性转变。我省将中小学校“摘官帽”改革扩大至烟台、威海、菏泽等市。建立完善以职级制为核心的校长管理体制,合理确定校长职级序列;在试点地区建立健全校长选聘机制,实行校长任职资格制度;现任校长拟保留原有行政级别,纳入档案管理;建立校长任期交流制度,校长一届任期3—5年,在同一所学校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任期;试点建立校长职级薪酬制度,拟根据校长职级确定绩效工资标准,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同时,落实中小学校长负责制,赋予校长在副校长提名、中层干部聘任、教师聘任等方面的用人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

  社会广为关注的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方面,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逐步将艺术、体育和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实验操作技能纳入考试内容;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改革高中招生录取方式,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办法;建立职普统一、学生自主报考、学校自主录取、服务高中阶段学校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建立高中阶段学校(含技工学校)统一的招生录取工作平台。(王 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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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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