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也描绘出了山东省今明两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路线图。
长期以来,燃煤锅炉所排放的污染,是造成空气污染的一大“元凶”。据了解,山东省将加快更新改造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热力管网覆盖范围内,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今年年底前,济南、青岛等重点控制区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总数的70%。到2015年年底,除必要保留的以外,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上述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在具体层面上,自2015年1月1日起,将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柴油。不仅如此,山东还将加大黄标车治理力度。山东将继续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与服务系统(ETC)建设,到明年年底,全省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ETC车道覆盖率将达100%,匝道收费站 ETC 车道覆盖率不低于90%。我省还将推广新能源运输工具,到2015年,新增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公交车、出租车中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分别达 到 20% 、 30% 、 70% 、100%。这也意味着,到明年,全省新增的出租车将都用清洁能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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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章丘进重点耗能县名单
山东省发布了重点耗能县(市、区)的名单,全省42个县(市、区)上榜,其中有济南市的历城区和章丘市。另外,青岛市有9个区(市)也被列入重点耗能县名单。 (记者赵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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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布6项地方标准 车用汽柴油有了“清净”标准 ——
下月起在售汽柴油须符合环保新标
时报10月14日讯(记者苏冉)记者14日从山东省质监局获悉,为降低机动车一氧化碳等有害物质排放量,提升汽柴油品质性能,该局制定并发布《车用清净汽油》和《清净柴油》两项强制性地方标准,这两项标准均严于国家现在执行的国Ⅳ燃油标准。新规于11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实施后,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排放150万吨左右。
新规要求,车用汽柴油在降低机动车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量的同时减少氮氧化合物排放量,有效控制排放总量。去年我省燃油消耗总量达1800万吨,新标准实施后,按3%节油率计算,年可节约燃油约54万吨,折合节省标准煤约75.6万吨,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排放150万吨左右。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炼油企业66家,其中车用汽油生产企业34家,柴油生产企业44家。今年实行国Ⅳ标准后,省质监局对全省34家车用汽油企业开展全覆盖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除了4家企业因技术改造等原因未生产外,其余30家企业的油品质量全部符合国Ⅳ标准要求。
谷源强介绍,截至目前,我省共发布2056项地方标准,其中强制性标准103项,推荐性标准1953项。今年已发布地方标准159项,其中强制性标准4项,推荐性标准15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