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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河水利项目投资数千万 未经使用即报废(2)
时间:2014-10-14 10:44  浏览次数:
 
  而郑路项目区多位村民向记者反映,就小农水设施建成后无法使用的问题,他们曾多次向县乡两级政府和水利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进行维修和改造,但一直没人理会。
 
  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一位工程师对记者说,机井和输水管道竣工验收前,只要按规范分别进行稳定流抽水试验和全系统运行试验,就不可能刚建成就报废。他分析认为,商河县小农水工程质量问题,应该是偷工减料导致井深不够、成井工艺不合乎要求、机泵配套不合理、管道材质低劣等。
 
  据了解,近几年来,国家和山东省在商河县投入巨额财政资金,用于改善灌溉条件。2009年1月22日,“济南市加快商河县发展工作简报”称,市政府责成市财政局,连续三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商河县土地整理建设,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机井灌溉工程。记者实地调查发现,这部分机井状况与小农水郑路项目区一样,普遍存在设施不配套或建成就报废问题,村民反映基本没正常使用过。
 
  根据村民提供的排查清单,报废或设施不配套较为严重的分别如下:冯楼村24眼机井,报废10眼,未配套14眼;张迈范村10眼机井,报废4眼,未配套6眼;邹马村13眼机井,报废5眼,未配套8眼;朱家林村12眼机井,报废5眼,未配套7眼;胡营村20眼机井,报废9眼,未配套11眼;打狗店村11眼机井,报废4眼,未配套7眼。记者就此采访商河县土地整理开发中心主任刘雷鸣,未得到正面回应。
 
  商河县农业部门一位干部对记者说:“这几年全县不少农水项目成为‘张嘴的黑洞’,吞下国家巨额资金却吐不出水,偷工减料、抬高预算,套取国家补助资金是明摆着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孝德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国家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投资补助范围不断扩大、额度逐年增加,但跟踪问效还不够,工程类项目质量问题频出,浪费了宝贵财力。亟待完善资金项目绩效评估制度,对于虚假工程和劣质工程应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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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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