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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规范中小学招生 高中择校生降低10%
时间:2014-07-04 10:46  浏览次数:

 日前,山东省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对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规范。其中要求,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从去年的20%降低到10%,并坚持以高中学校为单位,依据报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张榜公布录取学生信息。

    在今年的高中录取中,临沂市将继续深化高中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学业考试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各高中学校需严格依据报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招收达不到录取条件的学生,不超计划、超范围招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将及时张榜公布录取学生信息。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小学依据《义务教育法》严格控制入学年龄,招收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截至当年8月31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同等对待。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划片,合理调剂,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

    《通知》还要求,要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厉查处各种名目的中小学违规招生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金成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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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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