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要将快递服务网点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引导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加快在农村地区的网络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
快递服务网点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
意见要求,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目标,编制我省快递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要将快递服务网点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对适宜快递服务发展的工业园区、住宅区、商业区,优先考虑快递服务网点的进驻。支持快递企业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快递服务基础设施或提供快递服务。
实施“快递下乡”工程 支持重点企业“走出去”
意见中明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优化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实行快递服务业用电、用气、用水、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引导保险公司大力发展快递保险业务;进一步提高对快递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快递服务领域。
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引导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加快在农村地区的网络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重点快递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自建、合作、并购等方式建设跨境网络,着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快递。加大对快递服务业科技和信息化的引导性投入,支持快递企业采用物联网、无线射频识别、电子数据交换、快件跟踪、自动分拣、自动导引车辆等新技术。支持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
运递途中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可完成任务后处理
意见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快件运递专用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快件运递专用车辆途中轻微交通违法或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相关部门应当记录后放行,待其完成运递任务后再行处理。
同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高等院校应当为快递企业投递快件提供通行、车辆临时停放、派送等便利条件。鼓励快递企业因地制宜,与机关、学校、连锁商业机构、便民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组织以及专业第三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投递服务合作,提高“最后一公里”服务质量。鼓励和引导快递企业加快在社区、校区、商区等公共场所设置智能快件箱等自取服务设备。
逐步实现快递服务业从业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意见中提出要加快推进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逐步实现快递服务业从业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审批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严格行政执法,完善快递市场主体退出管理机制。发挥12305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热线作用,完善申诉工作机制和处理流程,建立消费者申诉与市场监管联动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快递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竞争秩序,推进快递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快递服务业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于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