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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超9成事业单位已实行聘用制 聘191.8万人
时间:2014-07-02 14:20  浏览次数: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日前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今天开始实施。山东省相关的配套规章也在在抓紧制定,将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以这一《条例》为核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此举意味着全国3000余万事业单位员工将告别“终身制”的铁饭碗。 通过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竞争、激励约束、权益保障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聘用合同制,进一步搞活用人制度。

  山东省政府参事邓相超表示,这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最大的亮点就是用工制度的改革,由原来的身份管理,变成了合同制管理,毫无疑问,把我们现在的事业单位给激活了,这样的话呢,我可以引进更好的人才,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会越来越高。

  据了解,自2002年以来,山东先后出台多种措施,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从“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目前,山东共有6.1万个事业单位实行了人员聘用制度,占事业单位总数的95.3%;已聘用191.8万人,占应实施总人数的95%。

  山东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处长赵光来表示,接下来,人社部门将以岗位设置作为基础,做好公开招聘,合同管理,竞聘上岗、考核奖惩,来提高我省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水平。这次条例的出台,也标志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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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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