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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集中排查派出所刑事执法 聚焦四大类问题
时间:2014-07-02 14:17  浏览次数:

   今年5月至10月,山东省检察院开展为期半年的“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专项监督活动”,重点排查公安派出所2013年以来所办案件,发现和纠正其在查办刑事案件和其他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及以罚代刑行为,提高公安派出所执法水平。

    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是侦监处的另一项工作重点。今年5月至10月,山东省检察院开展为期半年的“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专项监督活动”,重点排查公安派出所2013年以来所办案件,发现和纠正其在查办刑事案件和其他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及以罚代刑行为,提高公安派出所执法水平。

    专项监督活动的重点是发现和监督纠正执法活动中的四大类问题,包括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案件;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侦查,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或者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立案。

    此外还有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以及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规定的;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相关部门要采取口头或书面纠正违法、监督立案、监督撤案、检察建议、建议更换承办人等方式进行监督。对调查核实中发现的公安人员涉嫌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马云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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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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