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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确律师服务费标准 民事诉讼最低800元
时间:2014-07-02 14:09  浏览次数:

    日前,山东省物价局公布了《关于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出,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为800元~10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率

  1万-10万元部分 5%~6%

  10万-100万元部分 4%~5%

  100万-500万元部分 3%~4%

  500万-1000万元部分 2%~3%

  1000万-5000万元部分 1%~2%

  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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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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