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协议不得再次报考
2014年山东省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及“社区就业”计划。其中,“社区就业”计划分为“社区服务”和“公益性岗位”两个项目。
“三支一扶”计划和“社区就业”计划招募范围均为省内普通高校2012—2014届未就业的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2012—2014届未就业的山东生源毕业生。其中,“三支一扶”计划原则上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农村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就业保障、师范、经济类等为重点;“社区就业”计划可将学历放宽到专科,“公益性岗位”主要面向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招募人数为3092人,其中“三支一扶”招募2183人,“社区服务”招募424人,“公益性岗位”招募485人。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大学生、往年被招募的“三支一扶”、“社区就业”计划大学生不得再次报考。
7月4日开始网上报名
报名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部署,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报名时间:2014年7月4日8:00—7月6日17:00。
省内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登录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师范类毕业生登录“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经注册成为网站正式用户后(已注册的仍使用原账号)进行报名。
省外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山东生源毕业生在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师范类山东生源毕业生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注册激活账号后,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凡师范类毕业生在 “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报名成功后,再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激活账号,上传照片,打印准考证。
“公益性岗位”可不笔试
“三支一扶”计划(含“社区服务”)考试统一进行,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考点设在各市,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市负责。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为2014年7月12日下午2:00—5:00。
“公益性岗位”招募可不设笔试环节,具体招募办法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等有效证明的毕业生可第一轮次优先招募;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没有实现就业的,可第二轮次优先招募。原则上通过考核、体检后,可签订协议组织培训上岗。若第一轮次或第二轮次报名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可按优先顺序组织笔试进行选拔。
考取后不得擅自离岗
被招募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按月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费用,要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其中,到财政困难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费用,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6000元给予补贴;到非财政困难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费用,根据当年中央财政补贴数额和实际招募人数决定具体数额予以补贴。
已考取 “三支一扶”、“社区就业”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陈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