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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契税缴纳出大招 首套房认定以“区”为单位
时间:2016-02-26 13:57  浏览次数:

 山东省契税缴纳出大招啦!22日起,我省契税缴纳的住房查询范围做出调整,首套房的认定由“市”变“县” (市、区)。以济南为例,购房者在历下区有过一套房,但是首次在市中区买,契税缴纳时按照首套房标准执行。

  25日,我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省住建厅联合发布契税调整新政。政策在“住房认定”上做出较调整:住房情况查询范围为拟购住房所 在县(市、区)行政区域。纳税人应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家庭住房情 况书面查询结果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涉税事项。

  具体来看,“家庭唯一住房”、“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由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纳税人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 未成年子女)住房情况,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 情况信息及时传递给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持书面查询结果办理涉税事项。

  “首套房的认定现在是县(市、区)为单位了,原来是在全市范围内查询。” 济南市地税局住房交易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说,在济南,不管在历下区有多少套房产,但是如果在槐荫区是第一次买房,契税缴纳 时就按首套来交。举个例子来看,市民王先生,在济南有两套房产,一套在历下区,一套在市中区,按照原来的政策,市中区的房子是按照二套房的缴税政策来交,按照新的住房认定标准,契税缴纳就是按首套房来交。

  此外,该人士说,住房情况信息查询证明的有效期改成了5天,原来是30天。

  新政实施后,购房者能省多少钱呢?举个例子,张女士在历下有1套房子,刚刚在市中区买了一套100平米总价100万的房子,按照原来的政策,需要缴纳2万元契税,政策调整后,缴纳契税1.5万元,可以省5000 元税款。如果是在市中区购买80平米总价100万的房子,原来缴纳契税1 万元,现在也是缴纳1万元,税款就没有变化。如果在市中区购买100平米200万的房子,可以省下1万元税款。

  据了解,新政2月22日起执行。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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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喻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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