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博山区教体局:教育督导推动“五项管理”落地生根
时间:2021-08-04 10:2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山东淄博市博山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专项工作评议以来,为保证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博山区教体局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2号)要求,充分运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体制机制,组织开展了“五项管理”专项督导。
一、建立正确的人才观
博山区通过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升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广大师生教育评价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号召全社会树立起正确的人才观。
二、严格落实规范办学
博山区各学校通过家长会、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对《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五个文件进行学习宣传,严格监控各学校规范办学,确保了博山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三、开展“五项管理”专项督导
博山区充分运用淄博市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实行“互联网+智慧督导”,发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机制,监督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博山区在收到督导通知后,立即印发《关于开展“五项管理”等工作自查整改的通知》,制定“五项管理”督导细则,召开责任督学专题学习培训会,对全区各学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全覆盖督导,通过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反馈、监督整改,保障了“五项管理”的有效落实。
四、畅通投诉渠道
各学校面向社会公示各责任督学、区教体局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投诉举报,对于涉及“五项管理”的问题投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刘昕)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